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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
符合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且职工及配偶在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的,由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和公积金联名卡,已婚的应该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
线下查询:机构名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行政部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28号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一楼63-69号窗口及二楼80-89号窗口(临时)
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都市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6楼城中服务大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华门街32号房产分中心A区办证大厅1楼63-69号窗口及2楼80-89号窗口(临时)电话:028-86279
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稿)》办理材料:1。身份证明(一)已缴员工自行办理,并提供身份证;(二)代为办理:代理人为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代理
政策规定:《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治理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在线查询:http://www.sczwfw.g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为:第一,申请人提取公积金为购买自住住房的,那么需要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第二,申请人提取公积金是因为退休的,那么需要提供退休证明。第三,申请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那么需要提供未就业证明。
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流程如下: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
住房公积金能全部提取如下: 1、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办理公积金提取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按照要求填写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提交公积金管理中心所需资料; 2、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收到用的提取资料后,会对用户提供的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