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刑事案件执行局规定的具体执行期限有哪些?
刑事案件执行局规定的具体执行期限有哪些?

刑事案件执行局规定的具体执行期限有哪些?

2020-09-16 19
普法内容
申请执行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当事人均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当事人均为公民或其中一方为公民的,必须在法律文书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法院执行令执行期限,具体有什么规定?
    法院执行令执行期限,具体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1.

    2024-06-05 17
  • 刑事案件具体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监外执行
    刑事案件具体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监外执行

    刑事案件具备以下条件才能监外执行: 刑事案件的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但不存在社会危险性以及自伤自残的情形; 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且可以适用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 生活不能自理,且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2021-07-20 25
  • 执行案件期限规定是什么,具体是什么的呢
    执行案件期限规定是什么,具体是什么的呢

    案件的一般执结期限:6个月。这主要是指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执行法院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即由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保证具体行政行为的实现,此类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2024-05-28 17
专业问答更多>>
  • 执行法院刑事侦查局涉外刑事案件的执行期限

    第一,涉外事件当事人可能不住在中国国内,他们参与诉讼和相关文件交流需要很长时间 其次,外国人在中国提起诉讼通常需要翻译,这影响了诉讼的效率,延长了诉讼期限 第三,在没有协议免除认证的情况下,外籍当事人

    2021-10-21 15,340
  • 刑事案件有期徒刑,具体执行流程?

    有期徒刑的执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劳动能力的,应当参加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的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有期徒刑的类型包括:长期有期徒刑、中期有期徒刑和短期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根据

    2021-12-24 15,340
  • 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执行的具体规定是哪些

    法院民事案件立案执行规定1.登记立案凡有明确的原告、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要求,应由人民法院调查处理的民事纠纷,均应立案处理。

    2022-07-27 15,340
  • 法院执行令执行期限,具体有什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

    2022-08-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判决执行期限有规定吗? 00:54
    判决执行期限有规定吗?

    判决执行期限的规定如下: 1、法院判决书是具有永久的法律效力的,除非被依法撤销; 2、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

    2,207 15,340
  •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00:53
    执行案件的结案方式

    除执行财产保全裁定、恢复执行的案件外,其他执行实施类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 1、执行完毕; 2、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3、终结执行; 4、销案; 5、不予执行。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经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已全部执行完毕,

    3,793 15,340
  •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01:22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申请监外执行的条件有三点,分别是: 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监外执行的程序有五点,分别是: 1、对需要暂予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由所在监区集体研

    1,179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