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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现在只要没经过结婚登记的男女关系,都被认同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
现在事实婚姻一般是不受法律保护。 首先,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 其次,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
若没有办理正式的离婚手续的,一般认定为同居关系。
1999年实行的新修改收养法时已经将收养关系的成立限定在“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所以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应当是经过民政部门的登记。同样的,对于收养法施行前成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事实婚姻就不存在了。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四个: 一是,男女双
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是存在事实婚姻的。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办理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形成的男女两性关系。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有四个: 一是
事实婚姻不一定触犯重婚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只要其中一方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同时与第三人以夫妻的名义长期地同居生活,身边的群众也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或者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这时候双方就涉嫌触犯重婚罪。同时,如果有配偶一方与第三者虽然
能。被拆迁人与政府拆迁部门无法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时,政府拆迁部门有权在报请县、市人民政府后单方作出拆迁补偿决定并在拆迁范围内进行公告,如果被拆迁人未在拆迁补偿决定书通知的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且仍拒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1994年以前就已经成立的事实婚姻,可以视为具有登记婚姻的效力。这时候,事实婚姻的双方享有相互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换句话说,如果双方在1994年前就已经以夫妻的名义共同长期生活,当然享有继承对方遗产的权利。这段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