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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
没尽抚养义务是否赡养是需要分情况的。第一,是亲生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子女在成年后是需要赡养父母的,不会因父母没有尽抚养义务而取消赡养义务;第二,是继父母关系的,继父母对继子女没有尽教育抚养义务的,继子女在成年后,是不用赡养继父母的。
女方。为了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成长,会判给更利于子女的一方,但男方应当负担孩子的抚养费,毕竟父母离婚后,对孩子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可以由父母双方进行协商的。
这个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大体的原则如下: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
我认为你的抚养义务已然尽到,没有必要再支付费用,而且这也不是民法上的垫付义务的适用.37条的子女应做限制性解释.但如果有能力,为了孩子的前途,多付出些也是符合情理的.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子女抚养权归属,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
抚养权变更: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
民法典中有关夫妻双方离婚,孩子抚养权的规定主要是指,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夫妻双方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作出安排。其中,双方可以协议处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协议成功的,就可以签
男女未婚生子孩子归谁抚养处理方式有以下两种: 1、对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由男女双方协商,由谁抚养; 2、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不抚养方应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法院在判决孩子抚
针对离婚孩子判给女方,男方拒不执行的情况,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的过程中,男方依然是拒不把孩子还给女方的情况下,法院就会对男方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给男方施加压力使得男方把孩子还给女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对拒不执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