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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下方面来进行公司兼并收购中的尽职调查: 1、对目标企业股权结构和股东出资情况的调查; 2、对目标公司资质和并购批准或授权的调查; 3、对目标企业章程的调查; 4、对目标企业各项财产权利的调查; 5、对目标企业各种债务文件的调查; 6、
尽职调查的方法如下: 1、审阅文件资料。通过公司工商注册、财务报告、业务文件、法律合同等各项资料审阅,发现异常及重大问题; 2、参考外部信息。通过网络、行业杂志、业内人士等信息渠道,了解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情况; 3、相关人员访谈。与企业内部
律师在整个尽职调查过程中提供的法律服务主要包括:帮助制定尽职调查规划;提供详尽的尽职调查的审查清单;协助收购方与目标公司、买方签署保密协议;必要时的自行查证;确定尽职调查时间表;禁止调查完成后,出具总结性的调查报告。
针对不同的目标企业,所进行的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各不相同,但律师进行法律尽职调查一般需开展如下方面的工作: 1、对目标企业合法性的调查,即对目标企业设立、存续的合法性做出判断。 2、对目标企业发展过程历
◆收购方向目标公司发出非正式的并购意向。 ◆收购方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顾问合同”或“法律顾问合同”,同时签署“尽职调查保密协议书”。 ◆收购方与目标公司就尽职调查签署保密协议; ◆收购方指定由自
“在工作报告中应详尽、完整地阐述所履行尽职调查的情况,在法律意见书中所发表意见或结论的依据、进行有关核查验证的过程、所涉及的必要资料或文件”。这是在我国法律规范性文件中第一次出现“尽职调查”概念。一、
最长不超过七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一般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158条 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
确定并购对象,初步协商并购方案。对并购对象展开尽职调查和资产评估,确定并购对象的股权、资产价值。签订并购协议,约定具体并购事项。上市公司并购企业的方式有很多种,例如收购其股权,或仅收购及资产,或者通过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完成并
公司合并与收购的区别有以下四点,分别是: 1、适用的法律规定有所不同。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而收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 2、进程不同。合并是双方协商合作的结果,而收购包括要约收购; 3、主体不同。合并的
公司并购的步骤有四个,即: 1、前期的准备。企业按自身发展战略的要求定出并购计划,基本拟定并购的目标企业,定出对目标企业的预期标准; 2、设计并购计划。基于前期准备得到的资料,设计出针对目标企业的并购模式和融资、支付等方面的安排; 3、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