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后,法院应在收到异议申请后15日内审理完毕,一审法院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应在三个月内审结,具体开庭时间,由法院酌情安排。
事诉讼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 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民事诉讼活动中,管辖权异议成立后,移送管辖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对管辖权有异议,当事人应该在递交答辩状的时候提出,管辖权异议递交答辩状的时间是收到起诉状副本以后的15天之内,异议成立的,案件才会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法
管辖异议的提出时间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即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结合实践,一般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因为此时案件尚未进入实体审理,口头答辩和管辖异议难以操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1、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
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其时限即为15日。我们从前文的对管辖权异议主体、客体的分析,可知这一规定是不合理的。首先,从法条上看,它存在着逻辑性错误,因为管辖权异议的主
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后十五日内进行书面答辩,也可以在法庭上进行口头答辩。书面答辩的,除提供一份正本外,同时还应按对方当事人数提供答辩状副本。答辩的内容,可以是案件程序方面的,如起诉不符合条件等;也可以是实
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期限为15日。管辖权异议,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管辖权异议作为一项制度,则是指被告提出异议,法院予以审查处理的程序规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有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是从公民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的。关于行政诉讼,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经过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期限是十五日,是从公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五日,自接到判决书第二日开始计算。上诉期经过后,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 上诉的提起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