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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司法解释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司法解释

2022-04-12 4,471
普法内容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司法解释主要是两种,即一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因为举行结婚仪式本身就有一种公开性,而其二是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的,都应该认定为共同生活。这两种行为都属于重婚罪中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都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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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珍律师 张丽珍律师

北京安嘉律师事务所 | 联合创始人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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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嘉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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