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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还。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分公司的资产是公司资产的一部分,公司为其分支机构提供钱款不是借贷关系。总分公司之间的运营资金往来不需要签订借款协议,不需要收取借款利息。分公司属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所以也不是独立法
公司如果不是在必要情况下,都是不会对公司进行解散的,因为公司被解散的话,意味着公司将不存在,公司的相关业务不能开展,员工也会面临着失业,那么如果公司真的要被解散的话,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对员工进行赔偿,程序又是怎么样的?浙江泰杭律师事务所徐明良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月支付”即包括工资应当以月薪的形式发放,也包括应当每月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分公司解散员工赔偿标准是依法支付员工双倍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6个月以上不到1年的,按1年计算不到6个月的,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
1、甲方既然已不存在,乙方是没有办法索要剩余的预付款的,因为乙方要得到这笔款,只有向法院起诉,但甲方不存在了,它就没有了起诉对象。甲方作为企业法人,只能用自己的资产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其责任不能转嫁给甲
不,由于总部和分支机构不在一个地方,分支机构必须单独建立账户,并每月向总部汇总报表。分公司产生流转税的,必须在当地缴纳。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
起诉解散公司不能要求清算。股东提起诉讼时,不得同时要求解散公司,并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公司。人民法院判决解散公司后,股东可以依法自行清算或者单独向人民法院申请清算。
公司因为解散,终止孕妇员工的劳动合同的,应该向该劳动者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劳动者的经济补偿,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长,得到的经济补偿相应也会越多;反之亦然。具体来说,经济补偿规则如下:1、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为有关原因导致解散的,应该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通常情况下,公司应该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事情,并依据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0
试用期内公司解散部门的,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终止,公司应该向试用期的员工或其他在职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时间一般不会超过六个月,因此,公司应该支付员工0.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因用人单位解散,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