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户主和宅基地关系不大,进行宅基地确权登记时,可以登记户主的名字,可以登记户内其他家庭成员的名字。宅基地使用权实行“一户一宅”制,以家庭户为单位进行配置,其家庭成员共享该家庭宅基地的使用权。
户口簿与宅基地的关系: 1、在办理宅基地的时候,必须要提供户口本,它是办理条件之一,但是不是唯一的条件; 2、如果没有户口本,那么就没有办法办理宅基地使用证,在办理宅基地的时候,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本人的户口必须在农村,且是农村户口。
一、户口本是办理宅基地所需要的条件之一,但是不是唯一条件。 二、如果你没有户口本,是根本就无法办理出宅基地使用证的。 1、办理时需满足的几个条件: (1)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在本村,且申请人的户口必须是农村户口。 (2)申请人及家属没有宅基户
在现在的《土地管理法》中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若农民将房子卖出,或者出租后再申请宅基地,不给于批准。在有农村的集团土地只能在本村村民之间相互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的人属于无效的买卖,即使有合
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 第七条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
1、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房屋安置面积与户口是没有关系的,与房屋的实际面积有关,一般是按实际面积进行计算的。 2、在补偿规定中明确: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政府
原则上来说,当事人属于“居民户口”的,是不能参与该分配的: 1、当事人不属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是不能参与户口所在地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的; 2、由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属
农村宅基地确权和拆迁没有关系。房屋确权不是为了拆迁,主要保护农民利益。土地确权最终还是为了考虑广大农民的利益,承认现在所经营的土地合规合法化。宅基地确权后,真遇有拆迁的情况,这确定并登记的权限是拆迁补偿最有利的证据,是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根据
上海空挂户口动迁补偿如下:空挂户口人员并非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者同住人,在被征收房屋既无产权利益,亦无居住利益,一般不属于征收补偿安置对象,原则上不能分得安置房。如果在征收补偿安置时,确实基于户籍因素,考虑过该部分人员利益的,可以适当给予货币
农村房屋拆迁与户口有关系。在农村进行房屋拆迁时,也就是对宅基地上的房屋征收时,征收方会按照房屋在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面积,结合实际的占地面积,来计算具体的征收补偿金额。也就是说,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是要根据房屋的具体面积,而不是根据户口来计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