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直接限制,即某一股东股份额超过其余股东股份额时,该部分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 二、间接限制; 三、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 四、其他限制。
(1)股东认缴的出资未到履行期限,其是否享有表决权及如何行使等问题,应由公司章程确定。 (2)公司章程对上述问题没有约定的,则应当按照认缴出资的比例确定。 (3)如股东(大)会作出不按认缴出资比例而按实际出资比例或者其他标准确定表决权的决议
1、如果相互投资公司仅有相互投资关系,而无控制与从属关系,则法律一般限制其表决权的数量。 2、如果相互投资公司不仅具有相互投资关系,而且具有控制与从属关系,则从属公司持有的控制公司股份无表决权。这是因为,从属公司受控制公司的控制,其持有的控
1、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规定有,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新股东应当被记载于公司章程。 2、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股东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由全体股东组成的,而股东会针对公司各项事务、决议的表决方式也直接影响公司的最终决策结果。因此,正确的股东会表决方式对公司的运营具有非常大的影响。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对股权转让的表决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
股东表决权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在股份有限公
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几种: 首先,如果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效力强制性规定的,决议无效。效力强制性规定,指的是对违法行为的效力进行直接规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条文,其他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该违法行为效力的
股东决议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公司的全体员工有效。股东作出决议应当召开股东会会议,或者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股东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 1、侵害股东权利。此种
股权投资方式有两种: 1、流通股转让方式; 2、非流通股转让方式。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获取相应的股份,一般是指企业或者个人以购买其他企业的股票以求获取最大的利益,但是投资的风险很大。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