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怎样写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证明?谢谢。
怎样写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证明?谢谢。

怎样写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证明?谢谢。

2024-06-05 4
普法内容
声明人,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我父亲(母亲)于年月日因,父亲(母亲)于年月日,我父亲(母亲)生前与母亲(父亲)有坐落于的房产壹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我父亲(母亲)(父亲)生前未立遗嘱,也未与他人签订遗赠协议,我系父亲(母亲)与母亲(父亲)婚生子,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我系该房产合法继承人之一。现特声明:我自愿放弃对父亲(母亲)母亲(父亲)该项房产的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声明人:年月日以上就是怎样写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的证明回答,请参照。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放弃财产分割声明公证怎样办,谢谢
    放弃财产分割声明公证怎样办,谢谢

    1.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由放弃者本人亲自到所在地县级公证处去申请公证就可以了。 2.办理放弃继承的公证,需要带的材料包括: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继承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2024-06-03 11
  •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书怎么办,谢谢大家的回答
    自愿放弃工伤鉴定书怎么办,谢谢大家的回答

    主要内容写清楚:本人自愿放弃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权利,愿意与单位协商处理本人的工伤赔偿事宜,此协议系本人完全自愿的真实意思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本人愿意承担,并放弃向单位追索的权利。 其他内容自由酌情增减,如有疑问可联系(苏州方律师)

    2024-05-30 17
  •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判决书、财产怎样分割,谢谢
    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判决书、财产怎样分割,谢谢

    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解除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判决书的内容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第一,如果同居双方能就共同财产的分割达成协议,则按双方的协议处理;第二,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由法院依法分割;第三,双方的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但要综合考

    2024-05-24 10
专业问答更多>>
  • 公证书自愿放弃财产分割应该怎样

    一、必须由放弃继承权的继承人亲自去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 二、申请办理时需提交一下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有关所要继承的遗产的证明,如房产证等。 3、公证书自愿放弃财产分割申请

    2022-06-14 15,340
  • 放弃财产继承公证有效期限是多久?谢谢

    并不存在“放弃财产继承公证有效期限是多久”,也即公证书若是有效,那么将永久不会过期,若是公证书无效,那么自公证书出具时起公证书就是无效的。或者继承资格的公民,在作出放弃继承的书面声明之后,可以选择自由

    2023-08-16 15,340
  • 我的婚前财产公证书样本怎么填写?谢谢

    甲方:**乙方:**甲乙双方于:****年3月16日履行了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婚前财产范围:甲方的财产有,奥迪A6型

    2022-09-02 15,340
  • 分割财产时涉及出资怎么处理?谢谢

    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七条的规定,对离婚案件中,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的出资,另一方不是企业合伙人的,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

    2022-10-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财产一方不愿意分割怎么办 01:10
    离婚财产一方不愿意分割怎么办

    依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时一方不愿意分割财产的,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先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争议。向法院提起诉讼时,应当提供有力的证据和材料,如财物或财产的购置系双方共同出资、财产虽是一方但用

    1,007 15,340
  • 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 00:57
    女方自愿放弃孩子还能争抚养权吗

    女方如果在离婚过程中自愿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是不能够再随意要求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孩子的抚养权经常变更,也不能为孩子提供一个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想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需要具有法定的情形。例如有抚养权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一方有虐待子

    1,789 15,340
  •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有法律效力吗 01:09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有法律效力吗

    员工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承诺函,违反了我国社会保险法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承诺,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保费用,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社保征收机关有权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

    7,618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