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赊销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2-01-03 19
普法内容
赊销方式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天或者是货物发出的当天。 相关法律规定,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增值税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对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指增值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应税、扣缴税款行为应承担纳税义务、扣缴义务的起始时间,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第三十七条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万元; (三)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前款所称销售额,是指本细则第三十条第一款所称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 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家税务局应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三十八条  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六)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七)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么规定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怎么规定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2021-04-21 18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什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什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依照规定承担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一些应税行为与应税收入的发生时间不一致,为了正确确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收关系和职责,一般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工业产品或者商品销售收入计税的,采用托收承付结算

    2022-04-15 1,512
  •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纳税时间
    什么是土地增值税纳税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之日。以下通过非正常方式转让房地产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下: (一)已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原房产因种种原因迟迟未能过户,后因有关问题解

    2020-02-11 231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企业拆借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01:14
    企业拆借的利息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企业拆借的利息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

    4,251 15,340
  •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01:11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如下: 1、2019年4月1日至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

    19,216 15,340
  •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最高刑多少年 01:01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最高刑多少年

    虚开增值税发票罪的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但是,当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

    1,861 15,340
法律综合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罗仰侠律师 罗仰侠律师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企业法律顾问、继承、金融证券
咨询律师
188-2002-0664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