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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涉及到房屋的征用及拆除过程中,理论上并无对房产实施折旧计价的常规操作,同时依据周边房屋的市场价值来采纳一种全面的评估方式,进而确立补偿价格标准。遵循国务院颁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所提供的指导意见,补偿需求涵盖了多个方面,例如
房屋折旧费的计量方法在《国有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中明确限定,房屋一类的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即定额折旧法。其计量公式为:年折旧费(造价-残值)折旧年限或造价×(1-残值率)折旧年限;消费者在买下旧房时,也能够利用折旧法求出所买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范围包括三个部分,即:房屋所有权、附属物所有权、收益权。 (1)房屋。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所谓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①所有权人
1、可以自由选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旧房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至于选择哪一种,由被拆迁权衡各种因素后自行决定。 2、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根据房子使用年限、损坏程度、周边配套、交通状况、升值情况等标准来评估其价格。
根据《商品住宅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商品住宅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 (1)成本 ①征地费及拆迁安置补偿费; ②勘察设计及前期工程费; ③住宅建筑、安装工程费; ④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费和住宅小区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已经登记的房屋,其性质、用途和建筑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和
拆迁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通常不会低于征收时的市场价。如果被拆迁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评估机构复核。如果经过复核后,被拆迁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满意,还可以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
企业拆迁中,被征收的房屋的价值,主要是依据房屋所拆迁的面积价值、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费用、土地上附着物青苗费用、房屋拆迁停产停业损失来计算的。具体补偿标准为: 1、房屋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确定,它不得低于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