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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等。 男女双方想要结婚的,可以拿着身份证、户口本、四张两寸照片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所需的材料需要拿着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需要索引页、户主页、本人信息页,缺一不可。 双方符合
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 1、户口簿。 2、身份证。 3、无配偶证明。 4、无血亲关系证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
1、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2、流程: 办理结婚登记的流程: (一)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
双方异地不能办理结婚登记结婚,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所以双方在异地结婚的,当地民政局可以不予受理。结婚要带的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无配偶
结婚登记的流程如下: 1、由夫妻双方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其他需要携带的必要性材料,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结婚登记申请; 2、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当事人的结婚登记申请后,对材料进行
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
涉外婚姻结婚登记应该携带的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即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需要注意,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次离婚时是
结婚登记需要下列资料: 1、双方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过期或丢失需要重新补办; 2、双方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需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等;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3
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申请人需要携带以下材料,且申请人应当对提交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