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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工资是劳动报酬,女职工产假期间不提供劳动,不享有工资,享受劳动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和《重庆市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规定,重庆市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换句话,婚假属于带薪休假。在员工休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正常支付其劳动报酬。针对没休的婚假,员工能否向用人单位主张对应工资呢?根据重庆地区案例,需区分情况处理。若婚假没休成,原因是员工自己没有申请
为了规范工地进行施工,以及减少对于居民生活造成的影响,根据重庆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建筑施工应该是在早上6点到晚上10点,作为施工时间,如果是高温期间的话就是上午11点到下午5点。也就是高温时间相比,平时的施工时间还时间会更短一些。如果遇到不遵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产假2、难产,增加产假15天3、生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4、怀孕不到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的产假5、怀孕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的产
重庆的婚假是15天,但是公司可以跟员工约定超过15天的婚假,法律并不会禁止,但是公司不得约定少于15天的婚假或者没有婚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 渝府发[2000] 4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 万州、黔江开发区管委会,各区
护理假属于工作时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受影响。 《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八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二十四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
产假是指,女职工在生育过程中依法享有的假期待遇。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在我国女职工分娩后,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而怀孕期间,可以享受15天的长假。产假期间女职工的福利待遇,需要按照产前和产后来进行区分。分娩前,女职工享有15日的产
病假期间,是指职工因为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需要治疗而无法工作的时间。总的来说,病假工资由职工本人工资和工龄决定,但是,不管怎么计算,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病假工资基数,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
请事假会扣工资。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的法规,并没有对事假工资作出明确的规定。只要没有逾越法律的强制性和原则性的规定,那么一般都可以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劳动者的日工资,一般可以这样计算:月工资收入除以月计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