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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变更户主 1、办理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 (1)原户主死亡的; (2)原户主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的; (3)原户主出国(境)定居或者加入外国国籍的; (4)原户主户口迁出的; (5)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生转
公民若需要查询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是可以在户口簿个人页备注栏查看的,一般情况下公民办理过户口迁移都会在备注栏进行备注的,若户口簿备注栏不具备相关资料情况下就需要到户籍部门开具相关的户籍证明才可以查看到迁移记录。
据规定,户内成员因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经公安派出所调解、说服教育仍不理的,一方申报户口迁移登记,另一方不愿拿出居民户口簿,可以凭相关法律文书办理户口迁移
户口本户主是可以迁走的。原来的户主那一页由于已经迁出需要再选一个户主,在户口成员中选择,比如父母没有迁出的一方,长子、长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户主(未成年人一般不能担任户主):1、原户主死
原则上来说,迁移户口在没有当事人及户口迁出(入)地的村(居)委会及户主出具书面的同意证明; 2、并且交验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授权委托书的前提下,是不能迁移的;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
1、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2条的规定,当事人的原籍常住户口是需要注销的; 2、只有符合本条例第13条规定的前提下,户口才可以在原籍的辖区派出所,凭相关证件,办理迁入登记后,符合迁入地的准
户口迁出不需要户主同意。如果是成年人迁户口,那么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
户口本掉了不是户主可以补办。户口本掉了,可以由户主的委托人办理。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
户口迁出了还能迁回原籍。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