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二条的规定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机动车驾驶人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需要处当事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故发生并不排除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或有其他介入因素,这里就更应该认真分析原因及其介入行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作用。只有查清确实与行为人的违规行为具有因果关系,则才可能以本罪论处,否则,就不应以该罪治罪而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有:第一.未构成犯罪的,处200元以上2021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第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终生不得重新取
交通事故中肇事逃逸界定主要是以下五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 3、酒后、吸食毒品后
出现以下几种情形可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行为人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的; 2、事故当事人认为其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现场的; 3、当事人出现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仍拒绝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的; 4、事故当事人将受害人
无证肇事逃逸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处罚如下: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