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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组织卖淫罪的主体和客体为: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客观为表现为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没有组织性的卖淫根据有没有同伙或者同案犯定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组织卖淫包括:组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集中和控制分散的卖淫行为,并在其中发挥组织作用。策划:规划、安排和制定组织卖淫活动计划的行为。指挥:行为人在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和指挥作用,如实际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 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及量刑。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构成要件如下: (一)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人 (二)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故意。 (三)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
关于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如何处置有如下回答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国目前现行有效的关于组织卖淫罪的司法解释,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7月发布实施的《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对于法院、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
如果犯罪嫌疑人协助他人组织卖淫,包括组织妇女或男性卖淫,为他人组织卖淫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清除妨碍、供给场所等,起到帮助作用,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就构成了协助组织卖淫罪,比如: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
协助组织卖淫行为是指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刑法》对此规定两个量刑幅度,一般情形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行为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