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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一年去司法所几次要根据情况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缓刑报到一般是一个月报到一次,考察机关需要经常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及表现,不仅如此,犯罪分子在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
这个并没有绝对性的规定。缓刑并不需要每周都去司法所报道,对于判缓刑之后关于报道的问题并没有规定需要每周进行报道。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矫正。
社区矫正每个月去的次数没有明确规定。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
缓刑期,是否需要每个月回家报到一次,由考察机关决定。《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
1、缓刑人员每月义工几次应服从当地主管机关组织安排即可,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2、关于缓刑期间参加义务劳动问题,法律没有规定,一般都是由当地主管机关自行组织。 3、【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
必须要每个月都去司法报告,按规定,每个月要接受不少于8个小时的学习和不少于8个小时的社区服务。 1、缓刑犯违反刑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可以撤销缓刑;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缓刑,亦即刑罚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违反刑法,经过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其所被判处的刑罚。缓刑这种不关押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察期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同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
社保一般会在每个月的二十号左右从公司扣除。公司应当在该日期之前及时申报本公司的缴费数额,并核对社保经办机构对申报数据的处理情况。如果数据无误的,一般二十号左右就会从公司的社保专户中扣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
上海户口每个月15号公示。在查询到自己的信息已经出现在公示名单上之后,等候5到10个工作日,进入“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查询是否有准迁信息。如果查询到准迁信息,就可以到居住地所属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操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公民由农村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