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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时,应填写公证申请表,同时向公证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3、被继承人所遗留财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提交遗嘱原件。 5、当事人与被继承人
继承人可以协议分割遗产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且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房产的遗嘱不是必须公证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的生效条件包括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并不包括是否公证。经公证之后只是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遗产继承不一定要公证。2016年7月5日,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伴随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2019年
《民法典》中继承房产公证书,撤回有两种方式, 一种是在世时将房产处分,比如出卖。 另一种是重新立一份公证遗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最高的证明力。 继承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是继承人依法享有
遗产公证需要被继承人自己亲自到场。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
胎儿可以继承遗产。胎儿也享有遗产继承权,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但是胎儿的这个继承权只有其出生且出生后为活体的情况下才可以行使;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
(一)“组织”也可以是受遗赠的对象。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受遗赠者可以是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对于法人等组织是否可以接受遗赠并未明确。对此,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
遗产继承公证到公证处公证。办理公证的机关就是公证处,继承人可以在当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公证手续。公证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遗产证明、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公证流程如下: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证明材料。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如果遗产继承有遗嘱,那应该立遗嘱人自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