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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2.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
办理程序: 1、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婴儿母亲或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2、派出所审核后,办理出生登记。要准备的证明有: 1.计生部门的“准生证”。 2.小孩在医院出生的出生证明。 3.户口簿
《民法典》规定双方自愿离婚需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应当在到期后的三十日办理离婚登记,否则视为撤回申请。这是离婚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经过离婚冷静期。 3、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双方当
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并且能对财产分割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一致,就可以拿着离婚协议书、结婚证和身份证明到一方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若是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协商不好,只能诉讼离婚,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
夫妻双方可以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要双方是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申请发给离婚证。
根据《婚姻法》有关自愿离婚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该准予离婚,双方需要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即可,婚姻登记机关会查明双方确实是在自愿的情况下,并且针对子女的抚养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已有适合的处理时,则可发离婚证。 此外,根据
双方自愿离婚的,一般不可以在外地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签署书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
父母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应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约定。父母双方可以在离婚协议中自由约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归父亲,也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甚至可以约定子女抚养权归双方共同所有,双方轮流抚养子女。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