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如接受劳务方未作帐务处理,发票可以退回的。若发票已缴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可向接受劳务方索回已开具的发票联,在该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
红字信息表金额大于原蓝票可开具红字信息表的金额的原因有两种情况: 1、信息表的金额是否错误; 2、企业对同一张信息表重复上传。 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会计机
红字发票信息表的填写方式:需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发票的名称、代码和号码、联次;客户的名称、开户行的名称和账号;商品的基本信息;开票的单位和日期;以及注明“作废”的字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由购货方提出申请,也可以由销货方提出申请。
红字发票申请单是可以作废的。接收劳务方未进行账务处理的,可以退回发票。如发票已注销,需开具红字发票,已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可向劳务接收方取回,发票复印件上可标注作废字样。具体如下:1、申请人注销《开具增值
能作废的,不开红字发票。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条所称作废条件:(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二)销售方未抄税且未记账;(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
1,通常情况下,发票红冲情形一般指发生折扣折让事项或发票开出并跨月后发现差错无法作废操作而致。2,可见,如发生上述前者情形,不应作废原发票,如属于后者情形的,跨月发票无法作废。3,如发现发票出错未跨月
电子发票不可以作废重开。由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如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等,应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无需退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发票一旦作废是不可以恢复的。但是可以重新再开一张,使用税控装置开的发票如果作废,是没有恢复无效发票的功能的,所以在作废一张发票时要十分的慎重。对于作废的发票,如果还需要的,可以申请向税务机关申请重开。由于电子版的普通增值税发票具有可复制性以
发票原件丢失,复印件不可以报销。需要对方给记账联或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才可以作为报销的凭据。同时,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能代作原始凭证报销。发生遗失发票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