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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股东这个概念作出解释,那么隐名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等这些特殊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呢 (1)隐名股东,又称匿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
就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拥有该公司的股票代表享有股权,具有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第一百二十九条规定,公司发
体现房产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两种形式。如果你们的房产证确定的是“共同共有”,那么无论是“持有人”还是“共有人”,都是平均拥有房产权利份额。如果是“按份共有”,那么就要按房产证规定的各自所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有权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但是并没有对股东这个概念作出解释,那么隐名股东、出资有瑕疵的股东等这些特殊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否具有查账权呢 (1)隐名股东,又称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是予以认可的,但是前提条件,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所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或者类似协议不得违反中国法律禁止性规定。
股票不等于股权,但股票是股权的表现形式。股票是实物,指股份有限公司在筹集资金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股权是虚拟的一种权利,指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
股权代持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股权代持,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1、名义股东取代实际出资人的股东地位,在公司中行使股东权利和履行股东义务。实际出资人往往只享有依代持协议
股份代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份代持是有效的。 如果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达成约定,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上的股东,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并且签订合同的,在双方出现争议,无法确定合同是否有效,只要不存在合同法
股权代持,又可以被称为“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者假名出资”,主要指的是他人与实际出资人之间约定,以他人的名义代替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者股份处置的方式。 首先,法律是认可股权代持的合法性的;其次股权代持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