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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条例的使用范围是: (1)国家机关用地。是指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的总称。 (2)军事用地。是指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的总称。 (3)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是指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 3、城市根蒂根基举措措施用地; 4、城市公益事业用地; 5、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法律分析我国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包括: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和检察机关用地;军事机关和军用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城市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4条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的规定,划拨土地使用权范围(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国家机关用地是指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
国企改革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的范围主要包括:(1)根据国有企业改革的不同形式和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具体来说,就是当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组建企业集团、股份合作制改组、租赁经营和出
土地使用权分配是指土地使用单位经政府部门批准,在土地使用者支付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土地交付给土地使用或者国有土地使用权免费交付给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
国家在领土范围内享有最高统治权。国家领土所有权,是指国家对其领土范围内的一切土地和资源享有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力。基于这种权力,国家可以割让、出卖、出租部分领土,或者与别国交换部分领土,甚至完全与别国合并。领土主权是国家在确定的领土范围内行
城市用地是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赋以一定用途和功能的土地的统称,是用于城市建设和满足城市机能运转所需要的土地。城市建设用地是指城市用地分类中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共设施用地、绿地和特殊用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范围是: 1、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2、债务人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 3、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