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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的结案方式

再审的结案方式

2021-09-28 15
普法内容
再审的结案方式有: 1、维持原判; 2、改判; 3、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4、终结再审程序; 5、对调解书再审的特殊结案方式; 6、撤回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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