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围标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围标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围标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2020-05-30 7
普法内容
围标的表现形式如下: 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 2、几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窜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然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 3、个别项目经理和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投标,表面上是几家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上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 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围标串标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围标串标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围标串标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 三、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

    2023-07-24 10
  • 什么是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
    什么是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

    非法传销的表现形式如下: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根据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人员的数量计算和支付发展人员的报酬,谋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支付费用或者变相支付认购

    2022-04-13 391
  • 什么是离婚过错的表现形式
    什么是离婚过错的表现形式

    离婚过错方认定表现形式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其他重大过错。根据规定,有以上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2021-01-02 112
专业问答更多>>
  • 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不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逃汇的行为。逃汇的外在形式是将境外取得的外汇应当调回境内而不调回,或把境内的外汇私自转移到国外等;而走私罪的客观行为却是行为人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货物、物品进出国 (

    2021-08-18 15,340
  •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对赌协议是怎样的表现形式

    在实务中则被称为“对赌协议”,是指投资方与融资方在达成协议时,双方对于未来不确定情况的一种约定。如果约定的条件出现,投资方可以行使一种估值调整协议权利,那么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对赌协议是怎样的表

    2022-10-13 15,340
  • 家庭暴力的形式表现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他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既可以是积极的行为,如殴打、伤害、捆绑、紧闭、强奸等暴力行为,或者以

    2023-11-19 15,340
  • 什么是串通投标,有哪些表现形式?

    串通招标投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1、投标人之间的串通投标: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

    2023-06-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 00:59
    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

    建设法规的表现形式如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技术规范;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建设法规是指国家立法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

    4,782 15,340
  •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 01:14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包括四种: 第一种是现金补偿型。即没有达到对赌目标,融资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 第二种是股权调整型。即融资方没有达到对赌目标时,目标公司将用免费或者象征性的价格,把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方。反之,投资

    2,800 15,340
  • 挂靠有什么特点和表现形式 01:10
    挂靠有什么特点和表现形式

    挂靠具备特点有: 1、通常挂靠人是没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虽然其有从事建筑活动的主体资格,但不具备与对应的建设项目比较匹配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建筑单位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证书,但其缺乏承揽该项目的实际能力; 3、

    713 15,340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