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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财产保全、财产公证、财产清算等方式来进行审查财产。 夫妻双方的财产在生活中多表现为银行存款、信用卡、工资、股票交易及资金账户、公司股权、房产、保险等。
在审查中必须查明以下五个问题: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
需要审查财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能否进行公证,具体需要以各地公证处的实际操作为准。
1、离婚申请人双方是否都有行为能力。如果发现双方或一方无行为能力,不予登记,告诉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离婚问题。 2、离婚是否确实处于双方自愿。包括是否出于偶尔争执,一时气愤,是否一方或第三者欺骗或者胁迫他
立案到审查调查是指案件从立案阶段,已经进入到审查调查的阶段,所适用的判断条件发生了改变。立案审查是我国曾经执行过的一项立案制度,案件在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7日内作出的是否立案的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自2015年5
审核合同主体资格时应注意: 1、审查合同签约主体资格。 (1)要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是合同的当事人; (2)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审查签约人有无签约权限。如果是他人代签,当事人的代理人是否是有权代理; (4)要审查
离婚案件的上诉有两种,可以分为对离婚判决的上诉和不离婚判决的上诉。所以,二审不判离婚的情况主要有: 1、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而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法院一般不判离婚。例如,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离婚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