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第一审简单的行政案件,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
第一审简单的行政案件,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

第一审简单的行政案件,可以按照简易程序进行

2020-07-31 156
普法内容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述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案件可以申请简易程序上诉吗
    行政案件可以申请简易程序上诉吗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简

    2020-04-29 175
  •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能用简易程序的有哪些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能用简易程序的有哪些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以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

    2020-06-08 381
  •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吗
    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申请不公开进行吗

    只有在案件是离婚案件,或者涉及商业秘密案件时,当事人才能申请不公开审理,除此之外的其他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以外,一律要公开审理,即使案件是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也要遵守该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

    2024-07-03 6
专业问答更多>>
  • 哪些案件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为一年以上

    《民事诉讼法》第142条的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同时,第146条又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

    2022-01-24 15,340
  • 第一审行政案件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审理该如何办理

    一、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中,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简单、权利义务明确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涉及财产金额较小,或者属于行政机关当场作出决定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给付、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案件

    2022-01-25 15,340
  • 什么是简易程序?一般离婚案件是否可以按简易程序审理?

    简易程序是针对争议不大的案件,一般离婚案件是可以按简易程序审理的,法律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

    2022-10-05 15,340
  • 涉外民事案件可否按照简易程序

    在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涉外民事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五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

    2022-09-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起诉吗 00:54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起诉吗

    简易程序可以口头起诉。一些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时,经过法官同意可以采用口头起诉的形式。一般起诉都需要交书面形式的起诉状,但如果书写起诉状有困难的,可以用口头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1,723 15,340
  • 走简易程序一般怎样判 00:59
    走简易程序一般怎样判

    走简易程序的案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一定会当庭作出宣判。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因为简易程序作了下列的六个方面的简化:1、审判组织的简化;2、审判前准备工作的简化;3、出庭支持公诉的简化;

    2,755 15,340
  •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 01:00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

    简易程序罚款数额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收的,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注明。根

    7,129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公司法、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9-1026-052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