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如下: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垄断协议的类型主要包括: 1、纵向垄断协议,包括维持转售价格协议、独家销售协议
垄断竞争是主要市场形式的一种,在经济学中的概念为:无限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竞争的对立物,又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垄断竞争与企业的垄断竞争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制度垄断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 1.与完全竞争相比,厂商数目少;与完全垄断相比厂商输入较多。 2.产品具有差异性。 3.消费者和生产者是市场价格的接受者,而不是决定者。 4.能够一定程度的自由进入市场。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二)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三)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四)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经营者可以通过公平竞争、自愿联合,
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协议是指在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处于不同阶段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协议,属于纵向协议,经营者之间不具有竞争关系。纵向协议除少数涉及价格的协议外,多数不会排除、限制竞争,因而不属于《反垄断
寡头垄断又称寡头、寡占,意指为数不多的销售者。在寡头垄断市场上,只有少数几家厂商供给该行业全部或大部分产品,每个厂家的产量占市场总量的相当份额,对市场价格和产量有举足轻重的影响。例如:移动、联通、电信
竞业禁止,又可以称为“竞业限制”、“竞业回避”或者“竞业避让”;一般是针对公司法中所规定的公司内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经理等等不得在在职期间或离职后约定的期限内,自行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其所就职的公司同类型的相关业务。 在合同法中,竞业禁
我国现行民法典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取消了,之前法律关于“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禁止结婚的规定。因此,在法律上只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规定禁止结婚的疾病。但是我国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分包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与第三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将其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但是法律规定了,特定情况下工程禁止分包。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以下几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