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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能进行工商备案但即使未经工商登记的隐名股东,也可转让股权。未经登记并非就不具有股东资格,公司及各股东内部确认股东身份和持股份额的约定合法有效。 一、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经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隐名股东与
隐名股东在工商登记没有备案。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应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认定方式如下: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隐名股东是不能直接提起清算公司的要求的,因为隐名股东并没有在行政主管部门登记过,所以,向法院提起清算要求的话,其股东资格是无法证明的,一般隐名股东都是通过显名股东行使股东权的,而且,股东要求清算公司也
隐名股东被执行一般是不可以的,债权人没有权利查封隐名股东,隐名股东不享有股权,而是根据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享有分取红利的权利,但是如果执行的过程中提供了隐名投资状况,可以形式代位权实现债权。
隐名股东不能进行工商备案。所谓隐名股东是指实际出资后以其他人的名义进行股权登记的情况。工商备案登记的是挂名股东,而对于隐名股东当然就是不能进行工商备案的。
1、隐名股东是不可以工商备案的,只有显名股东才可以备案。隐名股东也不能被记载于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中。隐名股东若是向公司行使权利的,应当通过显名股东。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
隐名股东指的是实际出资人。实际出资人通常不在工商登记名册内,不能对抗外部第三人。在公司内部,股东之间的协议具有约束力,实际出资人享有股东的具体全部权利。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备有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行使股
隐名股东,也可被称为“实际投资人”,主要指的是为了规避法律、或者是因为某种原因,借用他人的名义成立公司,或者借用他人名义进行出资,并且在成立的公司的章程中、股东名册以及工商登记中,都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 隐名股东的基本特征有以下几点:
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股权,都是可以进行质押的。拟上市公司的股东在进行股权质押时,应当注意:首先,质押的股权比例不应过高;其次,债务人应当有偿债能力,不要因为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