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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所有的房屋,如果婚后在房屋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的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可以分割。 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婚前一方支付全部房款购买的房屋,为一方的婚前财产。变更房屋登记,在房产证上加署配偶的名字,可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如果双方未对房屋份额作出特别约定,则一般认定房产为共同共有,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1、婚前购房一方加名的归属认定: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子在结婚之后,经过不动产权登记机构的登记,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另一方是房屋的共有人,归夫妻双方共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
在审判实践中,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取名是否有用,其关键影响因素是房子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具体说明如下:房屋产权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还是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屋,都
一方婚前房产另一方婚后加名,房屋就从一方的婚前房产变为夫妻双方的共同房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
婚前以及婚后加名字的区别在于,赠与行为效力的强弱。首先需要注意的是,只是在一方个人房产上加上对方的名字,并不一定就能够成立房产赠与的民事法律关系。主张成立房产赠与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列举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存在想要赠与给自己财产的意思。而
婚前一方签订了买房合同,在结婚之后才拿到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对于该房产的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如果一方在领取结婚证之前,已经缴纳完全部购房款,即使在婚后办理房产证的,该房产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离婚后,该房产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首先,如果用于购买房产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则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房产证是否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不会影响这一点。另外,如果房产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的名字的,该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对于如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