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不可以。如果要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就必须要有抚养子女的能力并且切实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抚养权判归该方,但是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抚养能力但是不抚养子女,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判决变更抚养关系。
根据最好人民法院规定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
法院判决离婚的主要条件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共同生活。具体细节则需要根据双方的举证和陈述来判断。根据孩子的年龄不同,争取抚养权的条件也是会有所变化的。主要来说,法院在判决时还是主要参考双方的抚养
有一定的经济能力,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条件。双方条件差不多的话归哪方都有可能,两岁以下判给母亲的可能性高。10岁以上会征询孩子的意见。
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是有法律依据。并不是一方具有抚养能力,或者是生活条件好,就可以的。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
抚养权变更需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孩子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二、客观上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
并不是抢走孩子就能拥有孩子的抚养权。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原则是孩子跟着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应该避免因为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让孩子受到二次伤害,尽量要和平的与对方谈判,双方遵循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如果一方恶意的抢夺
女方可以从以下方面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1、如果一方存在下列情形的,在争取抚养权上,法院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2、如果在以下方面存在优势的,那么就积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