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伤住院期需护理的法律依据?
工伤住院期需护理的法律依据?

工伤住院期需护理的法律依据?

2021-09-04 6
普法内容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法律依据如下: 1、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2、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
    工伤护理费依据有哪些法律条文

    工伤赔偿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工伤保险条例》、各省、地市自行出台的《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以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

    2024-06-22 5
  • 住院期间能鉴定伤残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院期间能鉴定伤残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伤残鉴定一般不是在医院,当事人可根据以下情形选择鉴定机构:工伤事故的伤残鉴定一般由社保局或劳动局进行,而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鉴定;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则应选择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等。

    2024-05-10 3
  •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需要开什么证明
    工伤职工住院期间的护理费,需要开什么证明

    员工的工伤住院的护理费是需要根据员工住院期间的受限程度来判定,是否需要护理由医院进行判定,所以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比例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判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

    2024-05-12 3
专业问答更多>>
  • 工伤住院家人陪护费依据

    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

    2021-12-27 15,340
  • 员工工伤住院期间需要陪护单位承担费用吗,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员工工伤住院期间需要陪护的,需要单位承担费用。单位已经安排陪护,那么员工家属来一起陪护的行为属于自愿行为,是不需要支付员工家属误工费的。但是员工工伤住院期间和修养期间的工资应由单位按月支付。依据《工伤

    2022-02-14 15,340
  • 工伤住院治疗期护理费由总用人单位支付,有没有支付标准和法律依据?

    员工发生工伤的,应当由用人单位在一个月内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情基本稳定后,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的,员工及其近亲属可以自行申请。员工可以根据工伤认定结果,依据劳动能

    2022-07-13 15,340
  • 住院的护理费怎么算依什么法律规定

    工伤住院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2022-10-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 01:13
    强制征地的法律依据

    强制征收土地的法律规定主要集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中。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第三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2,324 15,340
  • 误工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 01:15
    误工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

    误工费计算标准法律依据如下: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4,195 15,340
  •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01:00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

    电子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电子合同的标的可以为交付商品,也可以为提供服务。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

    1,731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