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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第十二条规定了因承包人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承包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一般情况下,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对建设工程质量缺
发包人应承担过错责任主要存在下列情形: 一、提供的设计存在缺陷或擅自要求施工单位变更设计; 二、提供或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设备等不符合强制标准; 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专业工程造成的质量缺陷。
由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的;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等。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的规定,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应当承担过错责任: (一)提供的设计有缺陷; (二)提供或者指定购买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 (三)直
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其对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过错:(一)承包人知道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和指令有问题或者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但未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继续施工的,;(2)承包人未对发包人提供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法律解释)〔2004〕14号)第十二条规定了因承包人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缺陷的,承包人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一般情况下,承包人有下列情
通常,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协议方式和投标方式,是通过确立承发包关系方式的不同而区分的。协议方式,即承发包双方采用协商的方式达成协议,确定承发包关系。则投标方式指建设单位打算定标底后,以公开招标或指定招标来邀请施工企业投标,并
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2、期限不同:缺
建设工程专业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只有取得发包人的同意之后,才可以把自己承包的一些工作交给其他人来完成。 承包人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都转包给其他人,同时,承包人也不能把自己承包的全部工程,进行肢解之后,采用分包的方式,分别转包给其他人。 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