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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2、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3、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
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不一定是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只要到男女双方的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离婚登记。 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不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
离婚证不一定非要到原先办理结婚的民政局去办理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并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
第一种情况是最普通的情况,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
1、办离婚手续不是必须在登记地。诉讼离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在法定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离婚地点不是必须在登记地。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诉讼离婚的,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离婚案件不是只有当地的法院才可以管辖,也就是说它不是必须在当地进行离婚,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如果原告起诉被告离婚,那么是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和他的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也会有
办理离婚证必须本人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办。我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由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国务院发布的《婚姻登记条例》中规定,中国大陆居民离婚的,双方必须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