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2023招标人能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2023招标人能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2023招标人能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2024-05-26 15
普法内容
招标人可以终止招标程序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六种情形: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才能重新招标;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因此需要取消招标项目的;招标人的经营方向改变或生产任务需要调整的;由于重大设计变更,需要重新划分招标项目标段的;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不足法定的三人时。无论是哪一种情形,根据《招标投标法》相关处理办法,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发出投标邀请书或者售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后终止招标,无正当理由的的给予警告,需要视其情节轻重依法赔偿相关者的损失。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招标人终止招标要求
    招标人终止招标要求

    招标人终止招标要求: 1、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已经发售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无须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 3、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2020-02-25 489
  • 招标人终止招标时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招标人终止招标时应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招标人终止招标时应承担的义务有:发布公告或通知被邀请的或已取得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果已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将所收取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费用、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

    2020-07-28 193
  • 终止招标的六种情形法律规定
    终止招标的六种情形法律规定

    终止招标的六种情形法律规定如下: 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 2、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原招标项目需要调整相关招标采购内容或技术要求才能重新招标; 3、企业发生重大经

    2022-10-31 37
专业问答更多>>
  • 投标人可否任意终止招标程序?

    除投标人不足3人外,投标人不可任意终止招标程序。否则,投标人可以追究招标人缔约过失责任。

    2023-06-13 15,340
  • 终止招标的六种情形法律规定

    终止招标的六种情形法律规定如下:1、发现招标文件有重大错误、或发现招标原则出现不公平和不公正的情况,必须终止后重新招标;2、因为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有变化调整;3、企业发生重大经营困难,难以维持经营,因

    2024-05-10 15,340
  • 工程招标时应当公布招标公告的情形有哪些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

    2022-05-31 15,340
  • 招标人在终止招标时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发布公告,或者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或者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资格预审

    2022-05-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招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01:13
    招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招标的程序首先应该是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布招标公告。并且该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

    11,324 15,340
  •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01:34
    专利权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专利权终止分为保护期限届满的终止和保护期限届满前的终止。不同种类的终止原因各不相同。 首先,保护期限届满的终止是因为专利具有保护期限,在保护期内,任何人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能为生产、经营使用他人

    2,770 15,340
  •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区别 00:57
    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的区别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形成的方式不同。其中,公开招标,又称竞争性招标,是指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中,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特定的法

    12,490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