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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代持股权协议只要是符合法律要求的,就是有效的,在我国的法律中也明确地对这类协议作出了规定。可能存在某种不便,实际出资人会选择由非出资人来作为股东,因此就会出现代持股人和股权代持协议。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
股权代持的名义股东可以转让股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五条规定,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民法
股权代持属于委托法律关系,实际出资人委托名义出资人代为持有股权,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实际享有投资权益,实际出资人为委托人,名义出资人为受委托人,他们之间是委托法律关系。在法律关系的前提是股权代持合同合法有效,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
代持股权是合法的。代持股东是不可以私自转让股权的,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隐名股东才有权利转让股权。代持股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代持股份相关协议若合法的,在签订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要明确;意思表示真实;代持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代持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法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1、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2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不能够持有股份的,只有股东才能够持有股份。股东可以帮隐名股东进行代持股份,但是在进行代持股份是必须签好代持股份协议,以免日后产生争议,不能够进行解决。
代持股协议属于一般民事合同,只要符合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即成立生效,即需满足当事人适格、标的、意思表示真实且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事由。合同的无效事由包括:合同违背公序良俗、合同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之间
代持股份可以股权质押。在办理股权代持的同时,可以办理股权质押担保,将代持的股份向实际出资人办理质押担保。这样就确保了代持股人无法擅自将股权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或者出卖转让再者。即使由于其他原因,比如法院执行或者继承分割需要变卖股权,实际出资人也
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的处置方式。在一般的股权代持关系中,实际出资人隐于幕后,名义股东则接受隐名股东委托,代为行使股东权利。 事实上,在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