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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三年缓四年是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同时宣告缓刑四年。如果在四年的缓刑考验期内,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触犯新罪,也没有漏罪,同时也没有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就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一年,指不收监执行刑罚,缓刑一年是考验期,也就是在一年内没有违规、犯新罪或发现判决以前漏罪的,一年期满,被判入狱的一年就不再执行了,如果一年期内有再犯罪,就要执行 缓刑就是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
判4年缓刑2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不用坐牢。判刑半年就是半年有期徒刑,是要坐牢的。所以判4年缓刑2年比判刑半年要轻。判4年缓刑2年要设定2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2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
拘役半年缓刑一年的意思是可以不进行收监的方式执行刑罚,缓刑一年如果在一年内没有违反规定,或者犯下新的罪行的情况,一年的时间到了之后,就不需要再进行拘役的刑罚的,如果违反规定需要再次收监。
判二年缓刑三年的意思是罪犯判有期徒刑的刑期是2年,考察期(缓刑期)是3年。 如果在在这期间没有犯罪或者被发现新罪,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指的是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为一年,在缓刑考验期的一年内,如果犯罪分子表现良好且没有再犯或被发现新罪的,则原判的六个月可以不再执行,如果在考验期内,出现新罪等情况,则需收监。 根据《刑法》关于缓刑适用条件的
不存在判刑五年缓刑一年的说法。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其次,缓刑考验期必须比原判刑期长,判刑五年缓刑一年是
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第一款后半段的规定,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