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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揽人或许勘查、设计、施工承揽人向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当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好的除外。
施工合同中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 1、合同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建设工程合同以严格责任作为承担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不论违约人在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发、承包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
工程施工责任明确合同的规定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没有法律效力,只起到示范和指导的作用,如果合同约定和示范文本不同,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 一般通用条款来自于示范文
工程成本是通过“工程施工”科目核算的。 “工程施工”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
隐蔽工程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承担返工责任,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
民法典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优先权的规定,主要是指民法典第807条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为了保护建设工程承包人的合法权益,缓解基层的劳动纠纷,法律设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中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权。具体来说,如果建设工程的发包人没有按照合
施工合同,也叫做工程合同或者是包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为了完成约定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任务,明确相互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 一般情况下,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工程
劳务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区别在于,二者的主体不同,而且二者的订立目的根本不同。劳务合同主要是指,民事主体之间以劳动的形式,提供给另一方主体的服务民事合同。双方签订劳务合同的目的在于,完成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