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无效婚姻和事实婚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无效婚姻并不是事实婚姻,存在重婚的情况,跟禁止结婚的亲属确定婚姻关系,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取得的婚姻,都属于无效婚姻,受胁迫确定的婚姻关系属于可撤销婚姻。 【温馨提示】27万+注册律师日常科普法律干货
对于包办婚姻处理的办法:法律赋予被包办婚姻的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撤销该婚姻关系的权利,若在胁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解除之日起一年内,该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归于无效,若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婚姻关系只要不存在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应当认定
1、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的,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你们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2、你们签署离婚协议后,你们之间的关系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3、可以就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用一并处理;4、你可先与对方协商,协
婚外情基本表现形式有三种: 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通奸形式;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同居形式;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的重婚形式。 这三种形式中,重婚是刑事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而“有配偶者
提问太笼统,如果想知道更多,就自学。不存在事实婚姻之说。财产有对半分,有多分少分,有赔偿。
事实婚姻是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但符合结婚的本质要求,以夫妻名义同居,形成的男女关系。事实婚姻有四个条件:一是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的本质要求;二是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
目前法律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现行法律是不认可事实婚姻的,因为民法典中是没有关于事实婚姻的相关的规定的,只是司法实践中还会出现事实婚姻,对于民法典之前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现行法律是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同居的一方已经
事实婚姻并不需要离婚,离婚的前提在于双方有合法有效的婚姻。换句话说,双方并不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不需要提起离婚诉讼,就能够解除事实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配问题和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双方也可以向人
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如果买卖婚姻中存在胁迫行为,可以申请撤销婚姻,如果不存在胁迫,则可以通过离婚来解除婚姻关系。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如果属于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