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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单位利益被辞无权索赔。劳动者存在损害单位利益的行为、满足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
享受工伤保险后不一定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人身损害赔偿。 只有那些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伤害的从业人员及职业病患者在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利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请求人身损害赔偿。
国家有明确规定,社保机构不得将长期待遇,改为一次性支付的,像工伤伤残一至四级的伤残津贴等,是不允许一次性支付的,相关规定如下: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十三、由工伤
确定工伤,在完全享受了工伤赔偿后,不能再要求单位进行人损赔偿。二者在竞合时只能择其一,一般实行填平原则。
确定工伤事故的损害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各国立法通例。在这种归责原则指导下,构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第一,职工与企业或雇主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 在我国,集体企业、私营企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就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按照你的叙述,工作期间身体受损,认定成工伤应该是没问题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发生工伤事
在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抚养义务的被抚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利向致害人要求损害赔偿。因此,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属于是否能够继承的问题,而是属于法定的请求权。只要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直系
工伤保险相关法律并没有将精神赔偿列入工伤保险待遇,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
根据我国执行法律的相关规定。人身损害赔偿金是不可以被冻结的。因为人身损害赔偿金是对受到伤害的人进行的赔偿,它具有专属性,获得这个赔偿金的权利人是受到伤害的人,它不能被认定为遗产,所以不能被冻结。如果死者的近亲属想要拿回死亡赔偿金,他可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