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收养的成立是什么?
收养的成立是什么?

收养的成立是什么?

2021-10-21 99
普法内容
首先,原则性效力。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其次,程序性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其次,主体性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再次,主体性规定。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孤儿的监护人;儿童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收养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但应当同时符合如下规定。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再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最后,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不论名下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收养人的条件为: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2024-05-06 0
  • 1983年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1983年收养的子女收养关系是否成立?

    只要进行收养登记,收养关系成立。

    2024-07-06 18
  • 收养关系成立的要求包括什么
    收养关系成立的要求包括什么

    收养人想要收养子女,必须经过法定的登记程序,收养关系才能成立。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一)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二)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

    2024-06-07 6
专业问答更多>>
  • 收养法成立前的收养关系能成立吗

    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即指1992年4月1日前成立的,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收养关系,由于当时并没有规定收养的专门法律规定,所以事实收养关系虽未办

    2022-07-14 15,340
  • 事实收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怎么规定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 3.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4.养子

    2023-09-21 15,340
  • 收养关系不成立抚养费规定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

    2022-07-03 15,340
  • 收养未办理登记收养关系成立规定是什么

    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2022-07-1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01:25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包括: 标的必须是货币。 贷款的种类。比如,基本建设贷款、农业贷款、企事业流动资金贷款等。 标的数额。根据借款方的申请,经过核准之后的借款数额。 明确借款的应用范围,并要符合我国批准下达的贷款计划文件的规定。 借款时间。借款

    1,170 15,340
  • 共债共签什么时候成立 01:26
    共债共签什么时候成立

    共债共签原则,在2018年1月18日正式施行。共债共签,就是指只有当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追认时,形成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债共签的规定,出台于2018年,涉及的具体规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

    668 15,340
  •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00:55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三个条件是: 1、有犯罪事实,即已有的材料能够说明存在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包括预备犯罪、正在实施犯罪、犯罪未遂、既遂或中止,这是立案的首要条件; 2、依照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对所存在的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3、属于公安机关

    86,127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