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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组又称破产管理人。在破产宣告后,由法院指定成立的,接收、管理、清理、估价和处理破产人财产的专门组织。 法院对债务人作出破产宣告后,债务人即不能对其财产进行经营管理,而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不便直接对破产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及变卖清偿; 债权
有限责任公司要解散清算的,清算组由公司股东组成,如果逾期不能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清算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备案: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备案申请书》;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加盖公章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等证件; 3、有限责任公司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股份有限公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
一、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股东可以决议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后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代表公司从事清理公司资产、收回公司债权、清偿公司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是公司当然的清算义务人,这一点有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自行组织清算即应由公司股东组成清算组负责清算。假若是强制清算案件中,如果公司股东、董、监、高等愿意参加清算组,则清算组优先由上述人
这个问题已经问的十分清楚了,但并不好回答,所以应该没有律师愿意花时间精力研究与回答。问题始终是要解决的,特答复如下:第一,除了已废止的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规定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不少于3人之外,没有法律对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权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内部的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有限责任公司注销的流程为: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决议确定解散之后,首先需要成立清算小组进行清算,同时需要前往工商部门备案清算小组成员信息; 2、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登报进行公示,宣告本公司即将进行注销的信息; 3、前往社保局,注销公司的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