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具体请参照《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劳务关系工伤赔偿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的应告知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以下证据材料可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
这类争议的处理依据主要是劳动部《关于外派劳务人员伤、残、亡善后处理问题的复函》(劳险字[1992]16号)和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外派劳务人员因工伤亡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4]131号)的规
提供劳务的一方在劳务过程中受到损害的,应当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认为劳动关系中没有工伤问题,员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可以按照普通侵权造成人身伤害赔偿的标准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
1、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务的一方一般不会发生工伤,但也能依法要求赔偿。 2、提供劳务方可以找到致害的侵权责任人,来要求其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
劳动关系中的伤害不能称为工伤,只能称为人身伤害,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人身伤害。根据法律规定,在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要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要求接受劳务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
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有以下五种: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关系的主体是不确定的;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
发生工伤的处理流程一般为: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