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不定罪吗?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不定罪吗?

犯罪预备阶段可以不定罪吗?

2020-02-27 25
普法内容
可以,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可以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预备阶段犯罪中止属于预备犯
    预备阶段犯罪中止属于预备犯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020-06-03 294
  • 预备阶段的停止犯罪
    预备阶段的停止犯罪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 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 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

    2024-06-01 28
  • 犯罪预备阶段存不存在虚假的犯罪
    犯罪预备阶段存不存在虚假的犯罪

    不存在。犯罪预备就是为了犯罪做准备,而对于未遂是实施了犯罪之后而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这两种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在预备犯罪中不存在未遂。 1、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1)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3)事实上未

    2020-07-06 138
专业问答更多>>
  • 预备阶段犯罪一般可不可以定罪?

    可以,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行为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

    2023-11-14 15,340
  • 预备犯罪可以中止吗,怎样认定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的

    犯罪预备和犯罪中止有如下区别: 1、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已经正式开始实施犯罪。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

    2022-08-06 15,340
  • 刑法规定犯罪预备阶段的处罚是啥,犯罪预备阶段要判刑吗

    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 (2)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

    2022-07-29 15,340
  • 怎么界定犯罪预备阶段?

    一、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例如甲携带凶器去杀乙,路上遇到

    2022-08-30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双减政策包括高中阶段吗 00:54
    双减政策包括高中阶段吗

    双减政策不包括高中阶段。双减”政策主要针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也就是初中阶段和小学阶段。而对于高中阶段来说,并没有任何限制。从原则上来说,培训机构仍可以针对高中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但是根据市场补课需求来看,大部分补课人群是初中和小学阶段的学生

    11,068 15,340
  • 未成年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00:50
    未成年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未成年犯罪,可以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为我国有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就是为了减少未成年人在未成年之前的犯罪记录对成年后的影响,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到派出所最

    12,179 15,340
  • 强奸罪可以不起诉吗 00:53
    强奸罪可以不起诉吗

    可以,与女精神病患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认定。司法实践中,女精神病患者因其缺乏正常的认知能力,即使经过其同意,也应该当认定为犯罪。间歇性女精神病患者在精神正常期间,经过本人同意与之发生性关系的,不构成本罪。利用职权的强奸与相互利用的通奸界限。问

    2,89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