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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87条的规定

刑法87条的规定

2022-02-18 21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量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量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量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量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八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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