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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怎样的?

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规定是怎样的?

2024-06-08 7
普法内容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的用工形式。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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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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