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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强险过期上路发生事故算谁的责任 1、交强险过期上路发生事故算责任人的责任。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的,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
交强险过期、商业险没过期,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是不赔的,超出交强险赔付限额外再用商业险理赔,而商业险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扣除交强险应赔付部分后的部分进行赔偿,具体详情建议联系承保保险公司进行咨询。
强制保险过期了发生了交通事故的,则当事人需要自己承担赔偿费用,并且因为车辆出于脱保状态,车辆会被交通部门依法扣留,车主需要重新投保交强险,并交清罚款之后,才能解除车辆扣留。
建议申请工伤鉴定,2、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驾驶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交强险公司仍负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得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交强险条例》中
交强险过期不属于认定责任的因素,事故认定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为准。划分情形(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
由于机动车辆不依法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使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得到交强险范围内的全额赔偿,直接给受害人的经济造成损失,该部分损失依法应当由机动车方承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第1
交强险到期的汽车是不能在路上行驶的。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当事
员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故要被认定为工伤,必须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需要在合理时间,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2、伤害是由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所造成的; 3、事故必须是非本人主要责任。 如果在上下班路上受伤满足上述
如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先行评估是属于轻微的财产事故还是一般事故,如果发生的只造成财产损失或者人员轻微伤的交通事故、且车辆能够移动的情况下,当事人现场可做简易程序处理: 1、停车后,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摄像、拍照、标记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