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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解散有强制解散和自愿解散两种形式。强制解散是指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被行政机关或法院撤销或裁定解散。这是公司基于法律或主管机关命令而被迫进行的解散。 公司解散后,在清算完结前,法人资格仍视为存续,但其权利能力受到严格的限制,
股东解散需要具有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但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起诉解散公司,条件如下: 1、陷入公司僵局,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公司可以强制解散的条件是: 1、公司陷入僵局,存在公司董事长期冲突,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等情形; 2、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申请解散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一是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项出现;二是股东会决议解散;三是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公司合并的会解散。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公司同时成为另一个公司,涉及到三个公司。因为合并而解散的公司不需要清算。
公司可以解散的条件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以及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解散应当进行清算。
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点: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到期或出现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的解散事由; 2、股东大会或股东开会决议解散的; 3、因为分立或者公司合并需要解散的; 4、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并责令
公司注销,指当一家公司宣告破产时,或被其他公司收购、公司规定的营业已满不续的、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况时,公司需至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法人资格的过程。 公司注销一般是因为内部、或者是外部的原因导致,具体注销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公司股东、或
公司法人资格取得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依法成立,包含了公司设立的宗旨、目的是符合国家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的法律和政策的规定,同时公司成立的程序符合法律的规定; 2、有必要的经费或者财产,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