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在现实生活中,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却事实上同居的,若男方始乱终弃,要解除婚约,这时应权衡双方利益,本着保护妇女,保护弱者的原则,在彩礼返还数额上,笔者认为,可酌情减少。在实践中也存在这样的情况,即双方已同居多年的,男方要解除同居关系,
离婚后一般不能起诉要求退还彩礼,但是以下两种情形除外: 1、双方结婚后没有实际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男方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3、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离婚的时候可以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彩礼是根据当地风俗给付的,并不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结婚时必须给付,所以不可以起诉索要。
离婚后还能起诉要求退还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由于双方属于同居关系,婚姻法不支持也不鼓励,不在法律调解的范围内。这是双方对自己生活状况的选择。也就是说这种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彩礼钱是现代中国保留旧时结婚风俗,由男方支付给女方的聘金。法律对于彩礼钱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中,一般将男方的聘金认定为彩礼钱。那重庆结婚有彩礼没有结成婚,彩礼需退回吗?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
没有结婚证、但是双方有小孩,彩礼能否退还需要结合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 如果是女方不愿意结婚的话,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所收受的彩礼。如果是男方不愿意结婚的话,人民法院在判决女方返还彩礼的时候,会考虑男方存在的过错因素。因此,男方很有可
离婚时,彩礼需不需要退还,可以根据下面两种情况来判断: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结婚登记,那么彩礼作为附条件的赠与,赠与条件已经成立,所以赠与已经完成,彩礼属于一方接受的礼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双方结婚登记后,一方接受的礼金,应当认定
刚结婚就离婚,彩礼退还的具体数额需要结合公平原则,过错原则,并适当结合当地的风俗,还要考虑彩礼的数额,解除婚姻的事由,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回礼的情况,双方同居生活的情况,是否有子女,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认定。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返还彩礼